妹妹與我的香港生活
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
妹妹的三宗罪
今日媽媽判咗妹妹三宗罪
妹妹的第一宗罪
判罪原因--CABLE線同電視電線滿目瘡痍
第二宗罪
判罪原因--媽媽的電腦線幾近斷裂
第三宗罪
也是最嚴重的罪愆---誤殺罪
當日哥哥在廳中睇電視, 座地燈突然息掉,查看之下, 原來又是妹妹的傑作, 奇怪的是座地燈是通了電源的, 妹妹竟然安然無恙
最後判決誤殺罪不成立, 但破壞公眾利益罪成
三項罪名成立即時入籠! 媽媽大人冤枉呀
妹妹入籠食皇家飯
點解D皇家飯仲正過平時個D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